备案 icp

网站备案:海南省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

2023-10-12 1118 次

一、审批事项名称及项目编码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


项目编码:46000000TX-XK-0201


二、主办机构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


三、法律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国务院第292号令,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第四条:“-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 第三条第二款:“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四、备案条件


备案主体为在海南省范围内,所有通过境内接入服务商接入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并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的网站。


五、申请材料


1.网站主办者主体资质证件电子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社团法人证书、身份证相关信息;    2.网站主体负责人证件电子件及相关信息;


3.网站负责人证件电子件及相关信息;


4.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现场采集的网站负责人照片;        


5.如网站从事新闻、金融、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6.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六、程序和期限


备案流程: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代为提交备案信息


网站主办者将备案信息提供给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代为填写(或用户自行填写)→网络接入服务企业核实备案信息→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对网站负责人有关证件原


件进行当面核验→填写真实性核验单→网络接入服务企业把备案信息和电子材料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者根据收到的验证短信登录网站进行短信核验→省通信管理局


收到备案信息和电子材料后四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下发备案号→审核不通过→退回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网站备案信息可登录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进行查看。


备案时限: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规定,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


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审批决定证件


发放备案编号。


九、年检要求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备案信息抽查。


十、注意事项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十四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


应当提前30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十一、我省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咨询电话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0898-66804952 0898-68588664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0898-31908131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0898-36637058


4.海南南海网传媒有限公司: 0898-66810810


5.海南易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898-66698200


6.海南华宇百讯网络有限公司:0898-66222035


7.海南斯迈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898-66521380


8.海南智慧云祥科技有限公司:0898-68525052


十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6520769、0898-66550106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6楼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网站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1.网站为什么要备案?


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92号)第四条规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


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2.网站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1)网站主办者主体资质证件电子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身份证等相关信息。


(2)网站主体负责人证件电子件及相关信息。


(3)网站负责人证件电子件及相关信息。


(4)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现场采集的网站负责人照片。


(5)如网站从事新闻、金融、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6)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3.如何申请网站备案注销?


答:(1)由代为备案的接入服务商登录备案系统代为提交注销申请;


(2)由网站主办者书面向备案地通信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下载“海南省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根据表格内步骤进行注销申请。


4.什么是空壳网站,如何处理?


答:网站备案信息由三部分组成,主体信息、网站信息和接入信息。所谓空壳网站,是指网站备案信息中,至少有一个网站没有了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信息。


出现空壳网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您原先的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将接入信息取消了,新的网络接入服务企业没有及时新增接入所致。处理办法如下:请及时与


您的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取得联系,办理相应的备案变更手续。


5.如何查询网站备案信息?


答:登录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点击“ICP备案查询”,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6.如何更换网站网络接入服务企业?


答:更换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先让新的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在系统中做新增接入,成功接入后,再让以前的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取消接入。


附件:海南省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 .doc


近期更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