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5 4130 次
微信公众帐号行为规范
鉴于以下行为均属严重违规,影响用户体验,并可能给其他公众帐号运营者、用户及平台带来损害,微信公众帐号均不得以形式实施。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 使用外挂行为
违规内容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违规示例
利用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
查看“使用外挂行为”案例
3.2 刷粉行为
3.2.1 利用第三方运营平台、外挂软件、系统漏洞对公众号进行刷粉的行为,包括僵尸粉刷粉、漏洞刷粉、外挂软件刷粉等非官方、非正规渠道形式的刷粉。
3.2.2 制作、发布与以上几种刷粉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等内容,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操作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帐号都将被处理。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3 诱导行为
3.3.1 诱导分享
通过外链或公众号消息等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为。涉及商家营销活动且伴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积分、信息)。
包含以下类型:
• 强制用户分享: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分享后方可订阅,分享后方可继续看视频/内容。
• 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助力、集赞,可获得抽奖机会。
•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文章禁转发、删文、删粉、封禁相关能力,甚至封号的处理措施。
详细规则及违规示例可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小程序--规则及案例公开模块中查阅。
3. 诱导关注
通过外链、公众号群发、搜索或二维码等方式,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号。奖励的方式包括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积分、信息)等。
包含以下类型:
• 强制或暗示用户关注:用户需要关注公众号才能获得好处或进行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解密、抽签、影视资源。
• 利诱用户关注:关注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助力、投票、关注可获得红包/抽奖机会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号采取文章禁转发、删文、删粉、封禁相关能力甚至封号的处理措施。
详细规则及违规示例可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小程序—规则及案例公开模块中查阅。
查看“诱导行为”案例
3. 违规导流
违规内容
3. 利用导流场景,在昵称、简介、视频/文章内容等地方以获取更多内容及其他奖励等作为噱头,诱导用户进入公众号,涨粉之后下发违规内容或进行违规交易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不当利益。
3.图文以涉及封建迷信、违规擦边(如低俗擦边、标题党擦边)、使用了生僻字/绕过字体形式对抗等的标题吸引用户点击查看,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诱导用户点击跳转到其他的图文页、第三方网页、小程序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号采取文章删文、删粉、封禁相关能力甚至封号的处理措施。
查看“违规导流”案例
3.诱导点击
违规内容
通过头像设置的红点或数字等,以仿冒官方消息提醒,诱导用户点击查看公众号的行为。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清空头像、封禁相关能力等处理措施。
查看“诱导点击”案例
3.恶意篡改功能行为
违规内容
对公众平台的功能、交互页面或文案等内容进行篡改,影响公众平台的原本功能、用途或意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违规示例
原本显示作者名称(即微信公众帐号名称)的位置篡改文字显示。
查看“恶意篡改功能行为”案例
3.5 浪费帐号资源行为
完成注册后,应正当使用帐号,不得浪费帐号资源,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连续210日未登录等情形,公众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均可能被终止使用。终止使用后,帐号名称等相关限制将被解除或释放。
3.6 滥用原创声明功能
公众平台鼓励用户就自行创作并发布的作品标识原创,但作品本身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且不得侵犯他人权益、符合平台运营规范。
3.6.1 文章滥用原创声明
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文章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更多可查看《微信公众平台文章原创保护指引》
3. 整合引用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大篇幅整合网络信息、公共信息、报刊杂志、他人作品等的内容;
3.公共公开内容:文章主要篇幅诸如为“法律、法规、决议、通知、历法、通用数表、时事新闻等政府机关、媒体、事业单位发布的文件,或其他社会性的公开数据、寻人启事、众筹救助、录取分数线、天气预报”等内容;少数政府机关号由于其特殊性,可以通过正文(原创内容)+引用(公开信息)的方式声明原创,但正文(原创、非引用格式)<300字时不受原创保护;
3. 营销宣传内容:主要目的为推广、宣传和销售的内容,比如广告宣传、商家活动、单位招聘、投票征稿等内容。
3.非授权内容:虽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但并未获得授权发布的内容;
3. 未获得原著权利人授权的再创造内容:文章主要篇幅诸如为“对原著进行翻译、注释、演讲或采访稿整理、文字音频视频互转”等内容;
3.无意义内容:无实际意义、无指导性、文字过于宽泛、含糊简单的内容,比如胡诌文字、大段文字堆砌、乱凑字数等;
3.恶意隐藏文字的内容:以特殊代码、排版、页面设置等技术手段恶意规避原创系统检测的内容,比如在源代码里隐藏文字、文字刷白、特殊背景色等;
3.蹭原创内容:文字含糊简单、无实际意义、无指导性,且文章主要篇幅为搬运、导流等内容;
3. 违法违规内容: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不实信息等内容;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图片滥用原创声明
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图片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注:图片原创声明功能暂未开放上线)
3.抄袭、整合他人创作的图片,或非授权申请原创声明的图片;
3.涉及色情低俗、暴力、不实信息等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腾讯平台规则、用户协议的图片;
3.图片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公共或为公众所周知的内容;
3.图片主要内容为诸如:二维码、基础几何图形、基础色块图、纯文字图、系统常用图、网页或应用截图等的通用内容;
3.以对实物图像作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摄影、扫描等而产生的电子版本图片作品;
3.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视频作品滥用原创声明
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视频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更多可查看《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原创保护指引》
3. 整合剪辑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剪辑、拼凑、整合他人作品的内容;
3.公共公开内容:如时事新闻、天气预报、法律法规等公开公开性质的内容(不具备版权,法律不予保护);
3.营销宣传内容:主要目的为推广、宣传和销售的内容,比如广告宣传、商家活动等内容;
3.其他平台视频内容:带有其他视频平台logo或水印的内容;
3.非授权内容:虽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但并未获得授权发布的内容;
3.未获得原著权利人授权的再创造内容:视频内容主要诸如为“对原著内容进行配音、翻译、注释、文字音频视频互转”等内容;
3.部分类目(如电影、节目等)下视频本身未获得版权版号的违规内容;
3. 恶意对抗的内容:以特殊代码、排版、画面设置等技术手段恶意躲避原创系统检测的内容,比如故意遮挡、干扰正常画面或音频播放等内容;
3.不完整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无画面、音频等内容;
3.违法违规内容:恶意诱导、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不实信息等内容;
3.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 漫画内容滥用原创声明
漫画,是通过绘画形式来讲述故事情节或表达观点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故事性、叙事性、逻辑性。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漫画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更多可查看《漫画原创声明指引》
3.不符合漫画定义的其他图片内容,如摄影作品、活动海报、商品手册、壁纸插画等;
3.有侵权可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题、故事大纲、脚本/台词、角色关系、人物形象、服饰造型、场景等创作素材非原创或未获得授权,有侵权可能;
3.整合剪辑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剪辑、拼凑、整合他人作品的内容;
3.公共公开或通用内容: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决议、通知、时事新闻、天气预报等政府机关、媒体、事业单位发布的文件,或是历法、通用数表、公式、二维码、基础几何图形、基础色块图、纯文字图、系统常用图、网页或应用截图等公共或通用内容;
3.营销宣传内容:内容的主要目的为推广、销售和宣传,比如商品传单、活动海报、宣传手册等;
3.授权内容:虽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但并未获得授权发布的内容;
3.获得原著权利人授权的再创造内容:内容主要诸如为“对原著进行篡改、ps、整编等”;
3.其他平台的漫画作品:带有其他平台logo或水印的漫画作品;
3.法违规内容: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不实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腾讯平台规则、用户协议的内容;
3.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取消视频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
查看“滥用原创声明功能”案例
3.滥用赞赏功能
赞赏是读者认可原创文章而自愿赠予,用以鼓励的无偿行为。如下情形不得对文章使用赞赏功能,一经发现将取消文章赞赏,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违规作者予以相应处理。处理时未结算资金将退还微信用户。
3.募捐,或类似资金筹集为目的的文章中使用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筹款、众筹、乞讨,或者带有宗教色彩的募集、募捐等;
3.使用本功能进行赌博或抽奖的;
3. 使用本功能售卖商品(实物或虚拟商品)的;
3.以提供增值服务利诱用户进行赞赏的;
3.其他不符合腾讯开发本功能目的的情形。
3.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违规内容
对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批准的项目,未取得审批文件或相关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从事金融类相关业务:网络借贷/信用卡代还、外汇交易、互联网黄金投资、场外个股期权交易、融资融券相关业务等;
3.从事充值类/增值类业务:电信充值、非官方渠道代充增值业务、会员资质整合营销售卖等;
3.从事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业务;
3.从事需要特许资质的互联网销售及电商平台类业务:涉及电商平台(含变相的电商平台,例如“代卖”等)业务、拍卖(文物及非文物)与网上竞价类业务、文物或文物复制品(含拓片)经营业务、药品交易业务、食品饮料交易业务、酒类交易业务等;
3.从事人力资源中介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类业务(含“网络招聘”)、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含“网络招聘”)等;
3.从事国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试管婴儿)相关业务;
3.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新药受试者招募及中介撮合等;
3.从事虚拟货币或数字藏品类业务;
3. 从事其他需要取得审批文件或法定许可或监管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业务。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及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封号的处理。
3.滥用模板消息接口行为
违规内容
利用模板消息接口,从事以下行为:
3.发送内容与服务场景不一致(含标题、关键词)的模板消息。
3.发送广告营销类模板消息。
3.发送红包、卡券、优惠券、代金券、会员卡类模板消息。
3.频繁发送相同内容或性质的模版消息,对用户造成骚扰。包括但不限于:频率过高的到期提醒类通知、频率过高的缴费提醒类通知、频率过高的留言提醒类通知、订阅提醒类通知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阶梯性模板消息接口封禁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查看“滥用模板消息接口行为”案例
3. 滥用客服消息行为
违规内容
利用客服接口或聊天功能,从事以下行为:
3.向用户发送与请求无关的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请求无关的营销广告、本运营规范“微信公众帐号发送内容规范”中列举的违规内容等。
3.在用户无咨询和服务请求时,多次或频繁向用户发送消息,对用户造成骚扰。
3. 以形式强制、利诱、胁迫、煽动、诱导用户产生互动,持续发送消息骚扰用户。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阶梯性客服接口封禁、聊天功能封禁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查看“滥用客服消息行为”案例
3.多级分销经营行为
违规内容
通过微信公众帐号实施多级分销欺诈行为,发布分销信息诱导用户进行关注、分享或直接参与。此模式多数包装为新型商业模式、创新金融产品、互助扶贫、-帮扶计划等,本质在于利用关系链发展人员,形成多级上下线关系,按照下线人数或者销售业绩计算盈利,与传销行为类似,一定程度上具有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特征。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违规示例
1)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依据下线人数、销售业绩等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以金融互助、贫困帮扶、代理权限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下级人员。 3)下线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才能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查看“多级分销经营行为”案例
3. 欺诈、网赚、可疑服务及不诚信行为
违规内容
3.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涉嫌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信息(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涉嫌虚假夸大、增高、丰胸、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信息或涉嫌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
3.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骗取他人钱财或诱使他人关注、分享相关信息的行为。
3. 以自动化程序冒充真实用户、虚构用户信息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有偿或无偿提供好友介绍、约会撮合、聚会召集等可疑服务。
3.自行或协助他人以拟人程序、利诱其他用户参与、委托刷单平台等方式,实施非真实的点击、阅读、点赞、评价、刷单等操作,虚构、伪造、隐瞒包括但不限于阅读量、关注用户量、转发量、下载量、投诉量等各种数据信息、破坏产品原本流程和生态等的行为。
3. 通过微信公众帐号或引导至外链等形式直接或变相吸纳、获取用户资金,并承诺或通过设置一定的规则向用户返还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返现、预付充值返利、或具有红包功能的资金代收代付、结算分清等,或腾讯认为存在或可能存在资金款项风险的行为。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涉嫌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查看“欺诈等行为”案例
3.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
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是指涉嫌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违反微信公众平台协议及运营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3.注册大量帐号开展违规行为
违规内容
批量或逐步注册大量公众号,同时或分批实施发布色情、欺诈信息内容等违规行为。
处理措施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按现有规则进行处理,如涉及色情、欺诈的,将-封号处理。
若发现如果存在同一团伙、同一类型信息或存在其他相同或类似因素的帐号关联关系,且涉嫌存在养号、注册备用帐号等行为或倾向的,将对关联帐号进行-封号处理。
拒绝再向上述违规主体提供注册或认证服务。
3.买卖、借用、盗用、伪造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或微信认证
违规内容
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买卖、借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注册或微信认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身份信息、买卖身份信息、有偿代为扫码协助身份验证流程等。
注册或微信认证时使用了他人(非真正主体身份)的证件或身份信息通过身份验证。
处理措施
对于使用虚假身份的帐号,平台将视情况对该等帐号采取要求重新验证身份等处理。
对于专门提供此类服务的帐号进行-封号处理,并拒绝再向相关违规主体提供注册或认证服务。
被借用的主体身份如出现欺诈、色情等恶意违规行为的,将拒绝再向其提供注册或认证服务。
同一主体下的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如果进行违法行为的,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运营的帐号在平台的信用度。
3.多次违规
违规内容
长期发送不实信息类、低俗类、标题党类文章,经过多次删文警告、限制能力处理后,仍继续违规的。
处理措施
对多次提醒、警告教育后,仍再有类似情形的,将对帐号-封禁处理。
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注册或认证服务。
3.规避平台运营审核的行为
违规内容
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内容审核,使用反复多链接跳转替换发表相同垃圾内容等行为。
处理措施
对于违规文章进行删文处理,对帐号视情况进行能力封禁等处理。
3.其他行为
其他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例如故意寻找漏洞与平台对抗的行为等。
查看“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案例
3.有偿投票行为
有偿投票行为是指强制或吸引用户以有偿的方式进行投票或影响投票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线上支付,可直接或间接获得奖品、积分、兑换券、折扣券等实物或虚拟物品,或者直接或间接先行购买礼品、票券等实物或虚拟物品后才能获得投票资格或不同可投票数。
处理措施
警告整改后,如未按要求整改,或后续仍直接或间接再有类似行为的,将对帐号-封禁处理。
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注册或认证服务。
查看“有偿投票行为”案例
3.滥用付费功能
付费功能是平台向公众号用户提供的一项可为其公众号所发布的原创内容设置收费的功能。如下情形不得对文章使用付费功能,一经发现将取消付费功能。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违规帐号予以相应处理。
3.付费内容与前言或试读内容严重不符;
3.使用非原创或未经授权等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设置付费;
3.15.3 用付费功能进行募捐,或类似资金筹集为意图/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筹款、众筹、乞讨,或者带有宗教色彩的募集、募捐等;
3.15.4 用付费功能进行赌博或抽奖;
3.15.5 用付费功能进行本功能之目的以外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商品(实物或虚拟商品)、邀请用户参与其他线下线上商业活动等;
3.15.6 以提供与付费内容无关联性的其他活动利诱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声明或暗示付费后即可获得特殊权限等;
3.15.7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违规发布的信息内容设置付费,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法定资质,对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咨询内容设置付费。
3.16 不当影响微信搜索及展示行为
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或利用搜索引擎技术规则等,对公众号、相关信息内容在微信搜索内的自然排名或结果展示等产生提高、降低、干扰或其他非正常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3.16.1 关键词堆砌:文章标题或正文大量使用重复的关键词、短句。
3.16.2 风险链接跳转:文章正文无有效内容或主要内容缺失,需要用户进行额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点击“阅读原文”、扫码等)才能查看且跳转的落地页存在欺诈、垃圾营销风险。
3.16.3 隐藏文字:文章中设置正常显示下难以被用户阅读、但易被搜索引擎抓取的内容。
3.16.4 不正当引流:无正当理由打断用户体验,诱导用户进行额外的跳转操作。例如违反用户习惯,在文章当前页面声称问题未解答或有揭秘类内容,需要用户关注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或点击阅读原文跳转第三方平台方可知晓答案。
处理措施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此公众号的所有文章内容进行阶梯性的结果禁搜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3.17 虚拟支付行为
违规内容
开发者在iOS系统上提供的虚拟商品,不能展现有购买、支付的功能、页面、按钮,即使实际上它们都不可使用;也不得引导至外部网站或APP来实现支付功能。
处理措施
发现违规即对账号功能使用进行一定的限制,直到公众号完成内容整改。
查看“虚拟支付行为”案例
3.18 违规使用话题标签能力
违规内容
3.18.1 添加包含但不限于色情低俗、违法犯罪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文字作为文章标签。
3.18.2 添加的标签与文章本身无关联,且标签内容会对用户产生煽动、误导等不良影响。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阶梯性话题标签能力封禁,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3.19 提供未经验证的开发者程序下载服务行为
违规内容
3.19.1 提供或协助提供“绕过第三方应用商店审核或在未取得监管许可的应用商店上的开发者程序”的下载服务;
3.19.2 强制、诱导或暗示用户下载“绕过第三方应用商店审核或在未取得监管许可的应用商店上的开发者程序”;
3.19.3 为前述行为的传播、下载提供便利的。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按现有规则进行处理,如涉及色情、欺诈的,将-封号处理;
对多次提醒、警告教育后,仍再有类似情形的,也将对帐号-封禁处理;
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还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注册或认证服务。
3.20 滥用订阅通知
违规内容
使用订阅通知能力从事诱导订阅、诱导点击、滥用跳转下发与用户预期不符的内容等行为视为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20.1 诱导订阅
存在以奖励或其它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订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订阅、诱导订阅,主要类型有:
强制用户订阅:订阅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订阅即可知道答案或继续观看视频、图片,完成订阅才能进行链接跳转等;
利诱用户订阅:订阅后用户可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优惠券、代金券、积分、话费、流量、信息、游戏币等)、增加抽奖机会/中奖概率等; 胁迫、煽动用户订阅: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订阅。
3.20.2 诱导点击
存在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点击订阅通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点击、诱导点击,主要类型有:
强制用户点击:点击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即可知道答案或继续观看视频、图片,查看更多内容等; 利诱用户点击:点击后用户可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优惠券、代金券、积分、话费、流量、信息、游戏币等)、增加抽奖机会/中奖概率等; 胁迫、煽动用户点击: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点击。
3.20.3 滥用跳转
存在利用订阅通知跳转能力使用户跳转至违规落地页,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色情低俗、垃圾营销、诱导下载。
3.20.4 广告投放
存在利用订阅通知能力作为广告位开放给第三方投放广告或其他推广信息的行为。
3.20.5 其他违规
存在使用订阅通知下发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与用户订阅时所理解的服务或内容严重不符的情况。
处理规则
一经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的公众号,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封禁订阅通知跳转、冻结订阅通知、封禁公众号的订阅通知接口能力的处理措施。
3.21 明星应援行为
违规内容
公众号内,不得设置各种形式的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不得设置诱导粉丝打榜的相关功能,不得提供各种打榜任务、应援集资相关功能或信息。
处理规则
一经发现涉嫌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3.22 强制关注行为
违规内容
中断用户正常使用体验,须关注公众号才提供对应的服务,但该服务并不需要关注公众号才能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情形:扫码点餐、扫码开发票、停车缴费等强制关注行为。
处理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号采取删文、删粉、封禁二维码打开能力等处理措施。
查看“关于扫码点餐强制关注行为的规范”
查看“关于停车缴费/开发票强制关注行为的规范”
3.23 运营风险内容
违规内容
滥用产品功能进行搜索作弊,或含低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擦边内容、无意义内容、互相引流行为,影响用户体验,并可能给其他公众帐号运营者及平台带来损害。
处理措施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此公众号的所有文章内容进行阶梯性的结果禁搜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3.24 虚拟货币及数字藏品交易行为
帐号涉及虚拟货币相关的发行、交易与融资等内容,例如提供交易入口、指引、发行渠道引导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24.1 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虚拟币与虚拟币之间的交易和兑换业务;
3.24.2 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
3.24.3 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
帐号提供与数字藏品二级交易相关的服务或内容的,也按照本条规范进行处理。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及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封号的处理。